衡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招标项目:衡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负责人:范助辉
联系电话:0734-84612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79945.39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上限值(元) |
1 |
衡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项目 |
1 |
179945.39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衡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项目 |
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
1、 工期:20天 2、 保修:一年 3、 质量 :合格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资质,湖南省外颁发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公安厅备案并提供备案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三级资质或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内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20人及以上,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可提供新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邀请通知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地点: 衡阳市第八中学办公楼一楼总务处
5、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按本邀请通知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第八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衡阳市第八中学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81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734-8461272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衡阳市第八中学
2019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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