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八中学信息化校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衡阳市第八中学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信息化校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第八中学信息化校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2014-A050 委托代理编号:XT2014-A29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信息化校园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注1: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 唯一 方案报价;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免费培训;
3:采购项目上限值:人民币44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 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壹级资质;
2.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交换机、无线控制器及AP、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服务器、短焦投影机及红外电子白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6月10日起至2014年 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到11:30时,下午3:30 时到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初审,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
A、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4年1月份以来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4年6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D、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规定的2.1-2.2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截止时间:2014 年7月1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 年7月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第八中学
联系人:周家斌 电话:0734-84612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金瑜鸷 电话: 0734-8867686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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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engy.ccgp-hunan.gov.cn/article.cfm?id=84FEF984-F1C5-2091-F139F2A831E48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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