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师生出行健康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级各类学校:
“五一”劳动节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学校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和假期后平安顺利返校,倡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五一”期间不要离开衡阳市区域。各地各校积极提倡“衡阳人游衡阳”,号召广大师生“五一”期间就近就便到市内旅游景点出游。
二、各校师生员工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衡外出,须执行报告备案制度。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离衡外出意向的,学校教职工须提前向所在学校疫情防控办提交书面报告;学生须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报告,并由班主任报学校疫情防控办。书面报告中须如实报告出行目的地、往返时间、出行方式、同行人员等相关情况。外出前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等级风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衡外出,须执行申请审批制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返衡后如实报告出行日程、目的地、同行人员等情况。离衡外出申请及返衡报告列入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四、学校须对全体师生员工做好信息汇总和跟踪,外出人员须及时向学校报告外出活动轨迹。离衡出行人员须根据出行地疫情风险等级或出行期间接触人员健康状况,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隔离、健康检测等必要防控措施后方可返校。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假期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衡阳市教育局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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