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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衡阳市八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9 21:36: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考试内容

1、静物素描100分)(权重0.5)。

测试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静物色彩100分)(权重0.5)。

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和色调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现能力。

二、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1、静物素描

⑴考试内容:石膏五官模型加其它静物。

⑵考试形式:写生

⑶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零分。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②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⑸满分为100分。

构图          15分    比例、透视与结构    35分

素描造型能力      25分    素描表现技法      25分

2、静物色彩

⑴考试内容:色彩静物。

⑵考试形式:写生。

⑶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零分。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②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⑸满分为100分。

构图          15分   色彩关系与色调     35分

色彩造型能力      25分   色彩表现技法      25分

三、说明

考生在进入考室前要核验准考证并抽取座位签,不得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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