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市八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内容
1、静物素描(100分)(权重0.5)。
测试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静物色彩(100分)(权重0.5)。
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和色调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现能力。
二、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1、静物素描
⑴考试内容:石膏五官模型加其它静物。
⑵考试形式:写生
⑶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零分。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②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⑸满分为100分。
构图 15分 比例、透视与结构 35分
素描造型能力 25分 素描表现技法 25分
2、静物色彩
⑴考试内容:色彩静物。
⑵考试形式:写生。
⑶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零分。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②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⑸满分为100分。
构图 15分 色彩关系与色调 35分
色彩造型能力 25分 色彩表现技法 25分
三、说明
考生在进入考室前要核验准考证并抽取座位签,不得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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