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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面向部分高校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3 14:3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 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4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教师41名,其中中职20名,高中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者须是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其中以2015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报考者可放宽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院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以2015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5年6月30日前须获得纳入公开招聘范围的高校所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相应的学位证书。

5、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它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有课程补考或补修;

4、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进行,报名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报名时间为2014117-20141110招聘办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35。

报考人员下载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邮箱【hyzpb8811335@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张三+衡阳市八中数学教师,电子邮件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最晚发送成功的报名表为准。用人学校和招聘办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于 2014年11月12上午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观看,不再另行通知。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简章规定时间内用人学校参加笔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免笔试)

(三)笔试

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其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一科,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设在各用人学校。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报考人员应携带普通高校学生证、前三个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张近期1寸免冠照、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参加笔试,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鉴于考生来自全国各地,建议考生在笔试前一天熟悉考场。笔试成绩在当天下午公布于用人学校网站和笔试考室门口,供考生知晓。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经批准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湖南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当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高校学生证、前三个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张近期1寸免冠照。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则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面试对象。高中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下午职业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具体事宜将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地点设在各用人学校。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数控、服装、模具、电子科学与技术、汽电)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数控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数控车加工技术、服装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纸样设计与立体造型、模具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模具制造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电子产品制作、汽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汽车电路故障排除。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其它教师岗位说课成绩即面试总成绩。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则面试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当出现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则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特定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它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市教育局、用人学校与体检对象、有关高校共同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果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不合格或弃权,则自动解除就业协议)。

(六)体检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最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体检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优先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鉴于招聘对象是应届毕业生,招聘办将于7月初会同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对象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将毕业证等证件送招聘办。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优先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公示与聘用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在征求招聘学校同意后,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 0734-8811335。面试工作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学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人员严肃追责。

监督电话: 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News/2014/11/201411031552067253.zip

2、报名表(可下载)

/News/2014/11/201411031552355120.zip

3、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官方网站

/News/2014/11/201411031552488407.zip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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