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 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1-04 21: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臭  美

  夏丏尊先生尝言,在上海街头的各种叫卖声中,卖臭豆腐的声音使他感触良多,因为那“说真方、卖假药,挂羊头、卖狗肉的”,往往以香为号召,实际却是臭的。卖臭豆腐的居然不欺骗大众,言行一致,名副其实,不欺世,不盗名。这呼声,俨然是一种愤世嫉俗的激越的讽刺。
  排除了愤世嫉俗的成分,臭豆腐到底是臭是香,是一个吃出来的悖论。豆腐既臭,犹如白马非马,豆腐的普遍性既丧,因此它肯定、也必须以臭来作为其惟一的存在理据。街上摆摊卖臭豆腐的,也常以“不臭不要钱”来彰显自己的商业信誉。论证至此,本应告一段落,可以不再争论,可是,逐臭之夫们偏要横生枝节,他们异口同声地指出:臭乃是对于臭豆腐的片面认识,臭是嗅觉,虚的;而吃到嘴里却是香的,是味觉,实的。
  香臭本无一定,作为食物,我们关心的主要是好不好吃。臭豆腐的好吃,不只在臭,亦不仅在香,而在于香、臭造成的高度对比,以及这种对比带来的强烈刺激。臭豆腐的反对者说,吃饭时佐以此物,就像“摆了个厕所上饭桌”,这种情境,与“绣房里钻出大马猴”之间,无疑具有共同的美学特征。油炸臭豆腐作为“南臭”的代表,从加工到进食,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无不充满了这种对比:首先,摊子上未炸之臭豆腐,一块块看上去颜色暗淡,兼有绿色霉斑,情调十分颓废;一入油锅,但见它翻滚浮沉,几起几落之后,竟通体金黄,腐朽之态尽扫,猛地振作了起来。这也是臭豆腐一生中的辉煌时刻,冲天之臭气,一阵阵灌满鼻孔,直捣肺腑,趁热而食,却浓香满口,齿颊留芳;质感上,老皱之外皮被牙齿撕裂之后,舌头触到的,竟是超乎想像的绵密嫩滑……Surprise!鼓掌吧。
  北臭的掌门,“王致和”当仁不让。比较起来,南臭热烈豪迈,排山倒海,臭而烘烘;北臭则阴柔低荡,销魂蚀骨,臭也绵绵,与南北的文化个性恰恰相反,又是对比。此外,我认为王家臭豆腐乳在味道和形态上最为接近乳酪,尤其是英国的Stilton及法国的Valencay。若把用来涂沾油炸臭豆腐的辣椒酱、甜面酱之类,换成“王致和”臭豆腐乳酱,实行南北的臭臭联合,臭味相投,西臭注定要被我赶超。汪曾祺先生写道:“我在美国吃过最臭的‘气死’(干酪),洋人多闻之掩鼻,对我说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臭豆腐(乳)差远了。”“王致和”的刺激,是先把馒头片(或窝头、贴饼子)用油煎了(宜用板油,要它的浓香),炸馒头片须是热的,臭豆腐乳须是凉的,然后以牛油面包之法遍涂之,再洒点葱花,张开嘴,等着那刚柔并济,冰火相拥,悲喜交集的香臭大团圆吧。若以凉、软馒头夹食,娱乐性必定大打折扣。《美女与野兽》也就演成了《美女与美女》或《野兽与野兽》。
文革后期,一批被批倒批臭的知识分子获得启用,并且让人觉得好用,因有“臭老九”如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之说流行。人的处境有时是如此地难以自行把握,《浮生六记》里的芸娘,我们先是因她的“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且能吟“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而心驰神往,再读到她“喜食臭乳腐”以及那两口子关于狗和屎壳螂之食粪、团粪的戏谑讨论,即使是性嗜臭豆腐的读者,多少也会有点败兴。不过掩卷之余我们也必须承认,读到这里,芸娘的形象已臻多媒体级的丰满,她说的“此犹貌丑而德美也”在被读到被听到的同时,还被嗅到,被尝到。

大块吃肉

  少年时,每一次合上《水浒》,也会闭上眼睛,梦想在某一个雪夜,屋檐上突然悄无声息地跳下几条身披斗篷的好汉,一只快船就把我接了走,直往那烟水弥漫的芦苇泊里而去。忠义堂前,完成了简单而又隆重的结拜程序,然后,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
  激动人心的时刻,其实就是与众兄弟们一道吃酒吃肉。几十年以后,我依然深信,曾令我神魂颠倒的,主要是大碗吃酒和大块吃肉。至于寨子里外的一般性作业,倒是还在其次。
  金圣叹批曰,一百八个人,便有一百八样出身,一百八样面孔,一百八样性格。照我看,这一百八个人却有一门共同爱好,就是大块吃肉,不管是猪肉、牛肉,亦无论鸡肉、狗肉,大块就好。“两大一吃”,是阮氏兄弟对绿林生活做出的高度概括。阮家不但经营河鲜,且喜欢用吃来标签生活的各种形态。宋押司死到临头,还要用“想吃板刀面或是馄饨”这样的废话来戏弄于他。梁山泊里的这伙强人,上山之前并非吃不起肉酒,也不是大块不得,其所谓大碗吃酒,大块吃肉,实际上是指一个成年男人一旦脱离了体制、财产或家室等正常的社会生活规范之后,于精神上得到的大解脱。就饮食而论,水浒之酒账肉簿远不及金、红。这样一群人物的饮食生活,并不需要做过于细致的描述,“大碗”加上“大块”,便尽得了“大快活”境界之风流。
  大块吃肉的禁忌,现在已经由健康和品味所取代。一个人在下决心去把一大块实实在在的肉咬上一口之前,思想斗争之激烈、之复杂,很可能胜过卢俊义上山或丹麦王子下手。然而,越是禁忌的,就越是挑逗的。想一想,这是多么雄浑的肉啊,像《水浒》一样的大部头的肉,切割得堂堂正正的立方体。须是猪肉,须是五花肉,曰红烧,曰回锅,曰粉蒸,曰梅菜扣……能大且块者,只有东坡肉这红烧肉家族里的掌门。按《清稗类钞》所下的定义,东坡肉为“猪肉切为长大方块,加酱油及酒,煮至极融化”。杭州的楼外楼,乃与此“长大方块”做楼台之会的最佳地点。于暮春时节,据桌临湖,肉至时,以单掌击案,紫砂罐里那一方方的晶莹剔透,即快活地颤抖不已。此刻,若有薰风自湖面习习而来,便觉那动感的肉香扶摇直上,一阵阵汹涌逼人。一块四四方方、肥瘦相间、煮至极融化的东坡肉入嘴时所散发的快感,要用言词来形容,惟有把专用于猪八戒的那一句“雪狮子向火”搬到自己身上,或者,试试这一句美俚:Hot knife in the butter(热刀切牛油)。此时此刻,满腔的热血全部都涌上心头,嘴边的正、副守门员,已先后被罚离场。口腔如洞开的空门,万众欢腾之下,二十码外的一记猛烈而酣畅的凌空抽射,正以排山倒海之势轰然而至。
当上山已成往事,落草已付笑谈,好在还有大块吃肉的禁忌,令人可偶尝破戒之快,一逞轻狂。好肉不宜独食,最好将一位正处于减肥疗程之关键时期的玉女携上楼外楼,箸肉齐眉,继而做入口状,待她花容失色、肝肠寸断之际,犹自豪迈地大喝一声:“啊呀,今番罢了!”便一口吞了。

握手言欢

  每一次大嚼猪手,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猪爪在中国各菜系里都有上佳的表现,粤菜的代表作有“白云猪手”和“南乳花生焖猪手”。此外,福建出产的水仙花牌红烧猪脚罐头也很不错,很少有一种食品能够在被装进罐头之后还会好吃。厦门的一些大排档,过去就专门以“罐头猪脚面”为招徕,正如麻辣火锅店会在菜谱上注明“梅林牌午餐肉罐头”。德国咸猪手也好吃,在北京燕莎凯宾斯基饭店里的德国餐厅,可以吃到目前国内最正宗、最大型的咸猪手。德国猪手之巨,动刀之前若持之挥舞一番,餐厅四壁皆见巨大之阴影徐徐掠过,有伟人的感觉。
  广东人善做猪爪,可能与其对猪的这个部分怀有足够的尊重有关。粤语将猪爪称作“猪手”而没有“牛手”、“羊手”,并非是他们只吃猪的前爪,而是体现了一种把猪视为直立行走之高等动物之美好愿望,美化局部而提升整体,而“凤爪”的修辞方法,则是以升华整体来带动局部。最起码,手总比脚、爪干净,特别是在这个香港脚高发地区。然而,不管是手还是爪,因嫌粗俗兼吃相不雅,皆不登大雅之堂。若将猪手炖得稀烂并拆去筋骨,吃相是有所改善,只是破坏了“烂而不散,韧中带脆”之境界。现在,白云猪手也雅到要斩至七零八落方才上桌,整体主义的快感荡然无存。
  生孩子,无论是自生还是他生,是一个放开了享用猪手的大好机会。按照广东的风俗,女人产后,家里必制姜醋(又名猪脚姜),补其体弱及催奶。这种用鸡蛋、姜、猪手、甜醋、糖和卤水汁熬成的黑稠之物,不仅自用,而且见者有份。可惜这种机会并不太多,即使有人胆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成之后却不敢大肆宣扬,哪里还会大派姜醋。这东西,在茶楼也能买到,不过在概念上,它总是与坐月子有关的一件妇女用品,虽好之,却常因顾虑重重而失之交臂。还有一个机会就是过年,广东年菜中有一道“发财就手”,即发菜焖猪手。如果你在农历年过后依然怀念这道过期菜肴,许多年以后,不妨在情人节那天到我开的餐馆来碰碰运气。我可能会在情人节套餐里增加一味发菜炆猪手,并且考虑把名字改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猪手最好在家中独享。到超市选“手”,以皮白毛稀、蹄形成弓状且一掌盈握者为首选。再以美容师加看相佬的专业眼光,检视其指甲是否剔净,气色是否红润。精盐慢捻,姜汁细润,继而以绍酒加武火烧滚,香溢时加酱油转文火慢炖。上桌后,宜用左手握而食之,形成左牵手,右擎杯之势。至于以何种酒佐之最为相宜,面对此名副其实的红酥手,选择并不会很多。

玩  鸭

  世纪初,老外们用三个D来概括其对北京的印象:Dust,Duck,Diplomat。外交官和尘土,尤其是“风吹来的沙”,大城市至今仍以北京为最,鸭子就更不用说了。
  凡首度访京的中外游客,若未能吃到烤鸭,就好像没登上长城,没到过天安门,不免陷入深深的自责兼会遭人嘲笑;跟旅行团的,恐怕等不到返回出发地的索赔,失职的领队当时就有被劫持的危险。你去各处的全聚德门口看看,大大小小的观光车横七竖八挤成了一个巴士总站,店堂里人群,则令人回想起十多年前麦当劳在中国启市之盛况。
  烤鸭的魅力,除了北京填鸭在特殊方法下被培育出来的特殊肉质之外,我相信还在于鸭、饼、葱、酱的混合以及这一过程的娱乐性。林语堂说:“我有时觉得,鬼魂或天使没有肉体,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看见一条清冽的流水,而没有脚可以伸下去享受一种愉快的冷感,看见一碟北平或琅岛(Long Island,今译长岛)的鸭而没有舌头可以尝它的味道,看见烤饼而没有牙齿可以咀嚼它……我们是会觉得多么悲哀啊。”舌头和牙齿的排比,不经意道出了烤鸭的秘密:质感上,有饼的韧、葱的爽、皮的脆、肉的嫩、皮肉分开的脆嫩、连皮带肉的脆嫩;味觉上,有酱的咸甜、鸭肉的骚,这些因素被一揽子包裹起来,便酿成了一种繁复而丰厚的美味。不包面饼的鸭肉,吃起来索然无味,这就像一个美人与我们裸裎相见,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深感于双方的没有文化,“我们是会觉得多么悲哀啊。”
  而一次完整的进食烤鸭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充满着表演性和游戏性。先是被引入厨房选鸭(参考选美的标准,我通常会选色白而条顺的),接着,可以在白嫩的鸭体上挥毫题词,如“福”、“寿”等等(时间充裕的话,也大可把苏慧伦《鸭子》的歌词以蝇头小楷抄写一遍),然后,回到座位上幸福地等待。四五十分钟后,一身雪白制服的厨师将一辆载有枣红色烤鸭的不锈钢推车推到阁下的桌前,察看过自己的题词是否遭到篡改以及有无发生窑变,就轮到厨师来熟练地表演刀术(据说标准的刀数为一百零八刀,不多不少,我数过,每一回数到第八刀就馋得数不下去),在此期间,可以放心地与埋头工作的厨师和鸭子合影留念(两者都很合作)。然后,从蒸笼中掂起荷叶面饼一张,以张贴大字报之前往纸背上刷糨糊之法,涂之以甜面酱,填之以丁香叶尺寸的鸭肉、葱段,也不妨试试“蒜泥+白糖+萝卜条”或“椒盐+辣椒+盐”等等不同的组合,就像在PC上玩足球游戏,把巴西的前锋线、意大利的后防线以及荷兰的中场,在同一支队伍里过家家似地调来调去,玩一回梦幻组合。最后,以执包袱、叠纸船、包饺子或者裹春卷的方式,包将起来,一口咬下去……噫,如此好玩的游戏,又岂可假手于人?
  密布着细节的饮食,原本最不堪为游客所玩。《全聚德史话》说:“三辈子学吃,五辈子学穿。”那些一辈子只打算吃一回北京烤鸭的游客,导致了烤鸭的速成同时也接受着速成的烤鸭,例如以电烤箱取代果木挂炉烤制。当然,吃烤鸭不必到北京,沪、穗等地,都有京城老字分号,香港“鹿鸣春”的烤鸭,水准更在全聚德之上,但是玩烤鸭,一定要到北京,北京则一定要到团结湖北京烤鸭店。此店不仅鸭好,尤胜在少游客,光顾者多为本地人及附近使馆区里的那些长驻游客。你看,刮大风的星期天,一个携家人共度Family Day的外交官,扫扫风衣上的尘土,吱呀一声,推门就进了这家烤鸭店。
整体上,北京人对吃烤鸭似乎提不起精神。据梁实秋考:“北平烤鸭在北平不叫烤鸭,叫烧鸭,或烧鸭子,在口语中加一子字。”现代的北京话,已弃用“烧”字同时也将“子”字省略。每次到北京,我都会向当地的损友们提出去吃趟烤鸭的倡议,却无一次不遭白眼:“鸭?有病呀你丫。”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辣

六月天,在“四大火炉”之一的重庆街头埋头于另一个较小的火炉——麻辣火锅,是一件能教你记一辈子的事。现在,只要到广州环市东路的“川国演义”,直奔三楼,立刻就可以重温这段记忆。
  四川人弄给广州人吃的麻辣火锅,是进行过改良的。重庆的那一种,是把一口大锅放射状地均分为多格,像广东客家人建的围屋,吃时一人占据一格,在那一锅深不见底的厚重老汤里打捞垂钓。改良后的火锅,除了不再使用老汤,而且采取了重大的分流措施,即在锅的中央筑起一道峻峭的S型金属大坝,把麻辣汤底和清汤底分隔开来,上桌时,辣汤和清汤阴阳相抱,端的是太极图一“锅”。
  被称为“鸳鸯锅”的这种“有辣有不辣”,在我吃来,其实比全辣的更加刺激。双重的刺激来自于尖锐的对比:你看,因为麻辣的那一半汤底中有大量的辣油,所以,同样的一簇烈火,却能把一锅汤烧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正当麻辣的这一边已经急不可耐地倒海翻江,而一壁之隔的清汤,却仍是不紧不慢的江南春水一池,被吹皱的那一种。一路吃来,这种景象也愈发怪异,但见一边是徐志摩的康桥下荡漾的碧波,一边是但丁的地狱里奔腾的熔岩;一边是游吟的张楚,一边是撒野的崔健;一边是韩非的峻急,一边是庄周的随便。你手提双箸,倒吸冷气,在地狱和天堂的岸边来回游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多么想高呼它几句口号啊。
  及至杯盘狼藉,醉眼蒙眬,再来看那锅中残局,却是高峡犹在,那“鸳鸯”平湖,早已血肉模糊地做了一处,泾渭分明的辣汤和清汤,亦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值此层“汤”尽染,满江皆红,正是高呼“埋单”的大好时机。
  所谓辣,是从舌尖弥漫至口腔的刺激;麻者,则冲击到人的神经系统。这是一般川菜通常能给我们带来的感受。然而,麻辣火锅教会你的是,辣外有更辣,局部麻醉之后更有全身麻醉。说什么烟香型,陈皮型,怪味型,家常型,夸什么“一菜一格,百菜百味”,麻辣火锅一端上来,那种酣畅和通透,那种被麻痹后的明澈,将记忆中一切的珍馐百味予以全盘否定,剩下惟有大彻大悟、五味皆空的境界。
纪伯伦(可能也是一名嗜辣者)说:“美将我们俘虏,但更美却将我们释放。”吃过麻辣火锅,你就可以说:“辣将我们俘虏,但更辣却将我们释放。”“川国演义”的经理则不无骄傲地说:我释放了多少广州人的味觉!事实上,每一次在川菜馆里的体验,都是味觉、神经系统被七擒七纵的出生入死之历险。

浓情白米饭

  米饭是我们的主食。然而我们对于主食的态度,至少在饭馆里,正在一天天暧昧起来。广州人是这样干的:高声而挑剔地点菜,喝了汤,然后在上第一道热菜时,顺便而低调地就把米饭给要了。
  这还是一般的情况。酒宴有些不同,预定的筵席餐单尾部,通常会用较小的字体写下干、湿两种炒饭(即所谓扬州炒饭和福建炒饭)。而在那些既不算正式宴会,亦非家庭餐聚,更不是三五同事中午上茶楼AA,总之,就是那些可以被称为“饭局”的场合,米饭出台之前,常常会出现以下的一幕:做主人的,不好意思问客人要不要米饭,因为这样问会显得小气而阴险,似乎存心要把客人的肚皮草草地塞饱了事;这个要求若是由客人主动提出,同样是不礼貌的,因为这可能暗示着“菜不好”或“菜不够吃”。就这样,双方各怀鬼胎,一直僵持到席间有一个不晓事的(或是忍不住的)率先喊出“给我一碗白米饭”,马上就会有附和,我也要,我也要,最后,弄得那四顾茫然的服务员只好学班主任请各位同学举手,然后丢下一句“一人一碗”而去,方告皆大欢喜。
  伏尔泰说:常识是一种“介于聪明和愚蠢之间”的东西。“说‘这人没有常识’,是一种很厉害的侮辱;说‘这人有常识’,也是一种欺侮,这意味着他并不是很笨,但缺乏天生的智力。”在饭桌上,米饭就是这样一种尴尬的常识。
  点菜,我们会说:“替我写几个菜”,用书写以示重视;想要米饭的时候,却说:“叫两碗米饭”,或者干脆作个手势,就像在街上招出租车。米饭是像叫鸡唤狗呼奴才那样被“叫”出来。而北京的饭馆,仍习惯于把“主食”在点菜时一并写好,喜欢“叫”的广州人往往不能理解。
  对于一碗米饭的要求,在黏性、软硬等等主要指标上,往往因人而异,不过其中有一项与护肤品类似的指标,争议却不很大,这就是蒸出来够不够白。然而米饭既白,即被赋予多重贬义,例如“寡”、“斋”以及“白吃”等等。我就吃过在任何意义上均属最“白”的米饭。那次在哥伦比亚大使馆被留午饭。大使和夫人先是和我们在二楼的正厅里喝了回威士忌,然后,大使轻晃餐桌上那个景泰蓝摇铃,通知厨房上菜。中餐西吃了约四五道菜,最后一道主菜撤下之后,我开始等待甜品,当然没有期望在餐桌上出现《百年孤独》里面的那些魔幻食物,例如吃了以后能使人在照相机前保持两分钟绝对不动的骨髓糖浆,或者喝下去就能平地腾空十二厘米的巧克力浓茶——厨师再次出现时,端来的是满满一大盆比他的制服还白的白米饭。一人一勺,不够再添,请请请。
  好在我还依稀记得《浓情朱古力》所记载的那几样拉丁美洲米饭:辣椒大豆米饭以及米饭炒大蕉,就着这些最起码有辣椒和大蕉相伴的想像,勉强吃光了盘子里的“白饭”。心有不甘,于是下楼之前假装去向厨师致意。答称:“按照西班牙传统,米饭算一道菜,此处亦一向如此。不习惯空口吃白饭的中国工作人员,在撤走最后一道菜之前,会多要一勺留在盘中以备下饭。你没留意吗?”

方便,但是煞有介事

  有一个笑话说:馒头和面条打架,馒头打输了,回去搬救兵,请来花卷和包子助阵。兵临面条城下,突见一包方便面在阵前施施然而过,馒头拍马上前,大喝一声:“且慢,别以为烫了一头卷发,俺就认不得你了!”
  烫了一头卷发的这一位,可能是最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种食品。有人认为,20世纪的两大发明,首推手提电话和方便面。前者满足了人类沟通的需要,后者则满足了人类对于“方便”与“即时”的原始欲望。第一包方便面,是日本食品制造商安藤百福在1958年创造的。它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可以与SONY、卡拉OK以及黑泽明等量齐观。目前,在市场上出售的方便面计有七百二十种,日本人平均每年每人吃掉40包以上,香港去年进口三千七百八十三吨,成为全球最大买家,美国以一千六百一十吨居次位。全球的方便面年销售量高达四百三十四亿个,年销售额逾三千亿港元。中国是全世界消耗方便面最多的国家,全国人民一年要吃掉一百六十亿个。
  方便面的暧昧之处,在于以简单和效率无情地否定了餐厅,否定了厨房的同时,又蓄意地营造出一种与正常的烹饪、进食过程相类似的氛围:省略了炒菜前分门别类的准备以及炒菜时的手忙脚乱,但是保留了加入两种或以上调味品或配料的程序(按照印在某些方便面包装上的指示,这些被分成小包的调味粉、麻油或脱水蔬菜、鸡蛋,在投放上甚至还有明确的先后之分);泡一包面,也不必像煮速冻水饺那样,要动锅动灶地花上十几分钟,但是保留了烧开水和灌水这样的基本动作。再加上,自己的碗,自己的筷,有汤,有温度,又成功地排斥了饼干和面包。此外,吃惯方便面的都懂得,灌入开水后,还需将碗略盖片刻。很显然,这是对蒸或者焖的模仿,不过,只要一分钟。一分钟后,竟也有催人泪下的温情扑面而来——至少,这是一种面对面的感觉。
  作为一种叙事媒体和象征系统,方便面像卡拉OK一样,皆具有在简化过程的同时制造出一种煞有介事的情境之功能。对于后者,《时代》杂志有这样的评价:甘地和毛泽东发动的革命改变了亚洲的白天,日本人井上大辅发明的卡拉OK则改变了亚洲的夜晚。我个人认为,设若一个亚洲人在唱过卡拉OK之后感到有些饥饿,却又急着回家或者懒得出门,那么,方便面就有机会进一步改变卡拉OK结束后的那些更深的深夜。另外,午夜12点左右,泡一碗方便面坐在电视机前,绝对有助于这种情境的深化。大多数的方便面广告,也会聪明地选择在这个时段播出。方便面的种种不同味道,如海鲜、牛肉等等,很难吃出个究竟,基本上要靠广告激发。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方便面之豪华版的杯面和碗面的出现,可能是这个行业的自杀行为。个别的碗面,竟真有一块熟牛肉封以锡纸附送。纸杯和纸碗否定了碗,真牛肉否定了牛肉的虚构,它的败兴,无异于在KTV里面放了整晚的原唱。
十九世纪末,美国化学家J•多兰斯发明了加水加热后即可食用的罐头汤。到一九九五年,跨国企业约瑟夫•坎贝尔公司生产的“金宝汤”仅在美国本土就售出四十亿罐。难怪安迪•沃霍偏要画它。从罐头汤到方便面,从便利、即兴、廉价,到谈不上好吃,也不能算难吃,但是煞有介事——还有人要继续谈论二十世纪吗的文化史吗?我看,还不如开一罐金宝清鸡汤,泡它一包方便面吃吃算了。

写在后面
沈宏非的笔下,“吃”不仅仅是一个游戏的姿态,更是一种渗透在世相百态中的视角。一眼看去,从“吃”氤氲而去的诸种文化形态,简直满目皆然——文学、历史、竞技、网络、音乐……这里,谈吃的人第一次走了题,走在张岱和袁枚的封闭的士大夫情趣之外,走在周作人、汪曾祺幽幽的怀旧之前;这样的走题,是沈宏非个人的一小“口”,但也许会成为散文历史上的一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