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八中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十条规定
第一、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守则》和学校校纪校规
第二、禁止任何人因为研究工作和日常管理而耽误上课和学习时间
第三、禁止任何人诋毁八中学生科协和所有成员的名誉
第四、禁止任何人剥夺成员的权利
第五、严格服从管理和组织的批评,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六、禁止任何人抄袭论文和窃取他人研究成果
第七、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规定进行实验,不允许私自带实验用品和药品出实验室,禁止浪费药品
第八、禁止任何人搞特权,徇私等不正当的行为,禁止越权管理
第九、禁止任何人泄露协会秘密
第十、发扬科协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迎接挑战的精神
凡有违反上述任意一条,即交由科协委员会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本协会。请所有成员严格遵守此规定。
八中学生科协委员会
200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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