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本知识
1.工会是什么样的组织?工会有哪些作用?
答: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重要的社会支柱,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桥梁和纽带作用。2.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3.劳动关系和各种矛盾的协调作用。
2.目前我校哪些人可以申请加入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工会吸收的会员为学校正式教职工。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
答:我校属教育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我校工会经费的来源:1.会员缴纳的会费。2.学校每月按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其他收入
4.什么是工会小组?工会小组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工会小组是构成工会系统最小、最基本的组织单元,是工会会员日常参与工会工作,通过工会反映会员心声的最直接渠道。我院工会小组的建立本着与科室或党支部建制相适应及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工会会员人数在3人以上即可建立工会小组,建立工会小组一般以处(部、室)、教研室、科室为单位,每个单位为1个工会小组;会员不足3人的单位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合建一个工会小组。
工会小组的主要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代表并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发挥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促进教职工政治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努力把工会小组建设成为团结互助、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战斗集体。
5.“双代会”指的是什么?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什么区别?
答:“双代会”指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经过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主要是对重点决策和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审议、修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议等,它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主要程序。 .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由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会员代表参加,在工会组织中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它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审查报告;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的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两个内容不同的会议,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一起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6.工会会员代表如何产生?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工会会员代表由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选举,由工会小组负责主持,按照学校工会确定的代表侯选人名额,对照代表条件,组织会员选举产生。
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应为中国工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三)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五)热爱工会群众工作,能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7.什么是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教职工代表是各单位教职工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广大教职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教职工。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一)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二)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三)有权就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
(五)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一)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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