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阳光服务>招标公示>详细内容

招标公示

2010年我校公开招考教师20名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06-23 14:39: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认真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考单位、职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80名,其中高中教师60名(毕业生33名、骨干教师27名),初中教师20名(毕业生17名、骨干教师3 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及职数如下:
  市一中(高中10名):语文2名(骨干教师)、数学1名、英语2名(骨干教师)、物理1名、化学1名(骨干教师)、生物1名、地理1名、体育1名(骨干教师);
  市田家炳中学(高中7名):英语2名(骨干教师)、物理1名(骨干教师)、化学1名(骨干教师)、生物1名、历史1名(骨干教师)、音乐1名;
  市五中(高中8名):语文1名(骨干教师)、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骨干教师)、生物1名、历史1名、美术1名、舞蹈1名;
  市七中(高中2名):日语2名;
  市八中(高中20名):语文5名(其中骨干教师4名)、数学4名(其中骨干教师2名)、英语3名(其中骨干教师2名)、物理3名(其中骨干教师2名)、化学3名(其中骨干教师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市衡钢中学(高中11名):政治1名、语文1名(骨干教师)、英语1名、物理1名(骨干教师)、化学1名(骨干教师)、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2名;
  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2名):音乐1名、培智1名;
  市逸夫中学(初中10名):语文1名、数学1名(骨干教师)、英语2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2名、音乐1名、计算机1名;
  市十五中(初中1名):政治1名;
  市十六中(初中1名):语文1名;
  市十七中(初中2名):语文2名;
  市实验中学(初中2名):语文1名(骨干教师)、美术1名;
  市华新实验中学(初中4名):语文1名、地理1名、音乐1名、计算机1名(骨干教师)。
  二、招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毕业生岗位: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骨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该相同。
  (三)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毕业生岗位的招考对象为: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骨干教师岗位的招考对象为:①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以及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的。
  6、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组织实施
  (一)、招考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试教、考察、预录、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预录和审批确定录用人员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进行,试教、考察由各招考学校进行,最终录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
  (三)、经市招考办审查核实属于骨干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试教、考察程序。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能委托他人报名。
  2、时间:2010年6月21-25日,地点:文正大酒店(华新开发区光辉街24号,市财政局旁,联系电话:0734-8895869)。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有关费用等。
  4、资格初审时应提交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上述证书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书报名,待预录时,再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书,如不能按时交验就取消预录资格。
  5、每一职位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2)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骨干教师考核证》工作于7月19-20日在文正大酒店大厅进行,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二)、笔试
  1、时间:2010年7月25日,地点:市二中
  2、笔试内容:(1)招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理念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2)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分别制卷,按7:3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3)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量为60分钟,专业知识考试时量为120分钟。(4)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子女或配偶笔试总成绩加3分。(5)7月31日后考生可通过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或到报名点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卷的考生8月3日可到报名点凭有关证件办理查卷手续。
  (三)、体检
  市招考办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等时,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市招考办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如出现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出来一周内申请一次复检。
  (四)、试教、考察
  1、试教、考察在市招考办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由招考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方案须报市招考办核准后方可实施。
  2、成绩合成:笔试和试教成绩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
  3、各招考单位对市招考办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等,并写出考察材料,考察若出现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预录
试教考察结束后,市招考办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录取聘用
  对预录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并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一聘三年,可连聘连任。毕业生岗位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行择业。

  联系电话:0734-8811335、0734-8811374
新闻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