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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章实验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5-22 11:26: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成章实验中学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拟定了《成章实验中学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学校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有:汪家良、黄晓琳、雷玉超、宋文辉、龙仕艳、成兆辉、罗成璋、刘兴国、程昌衡(家长代表)。学校监察小组成员为:肖金光、罗小鸥、王赛芬、胡童军、龙国安、刘正佳(学生代表)、林新华(家长代表)。班级评价小组由初三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在对学生综合表现关键记录(包括关键考试成绩、关键表现性作业、关键实践活动、特长和奖励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评定方案要求全体教职工建立详细的学生成长档案,收集有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学习中考改革文件精神,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并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好一期黑板报;强调理化生实验和体育艺术教学,要求做好相关考查准备;将组织工作小组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试评,并对学生公布初步结果,核准无误后即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对评价结果认真审查后,对各维度的A等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即按方案要求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评价办法有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对评价的结论,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的调查和讨论后作出结论。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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